- 注冊時間
- 2012-8-6
- 最后登錄
- 2013-10-13
- 閱讀權限
- 30
- 積分
- 306
- 精華
- 0
- 帖子
- 108
- 積分
- 306
- 帖子
- 108
|
那個悲傷的冬天,雪花一片一片,是粉碎的未來。他們面對面坐著,沉默地紅著眼。男生吸一口氣說:“我先走了。”
女孩從門里沖出來,看著的士遠去,像被子彈擊中,身子彎下把臉埋了起來。
她發出的哭聲,鋼絲般緊張細長,緊緊糾結著絕望。她喃喃道:“我跟你走,跟你走”
父母陡然又跳到腦海。一個暴跳如雷:“你堅持要跟個初中畢業生,就別回這個家了!”一個淚水連連:“他四處漂泊,我們不放心把你交給他呀。”
她爭吵過,反抗過,甚至痛恨自己讀了大學。但她最終屈服了,她不怕跟著男孩在外面吃苦,只要穿上愛情的水晶鞋,生活就是最浪漫的華爾茲。可是父母日復一日的憔悴,如一把挫刀,插在她的胸口。
分手半年了,北上的藤蔓人日漸瘋長。他在異鄉的城市拼命工作。然后醉酒,而她在黑板上寫到他的名字中的任何一個字,粉筆就會停頓,可是,他們堅決互補聯系,在沒有任何可能之前封鎖著彼此的思念——
一年后的一次聚會,她認識了另一位男子,他高大英俊,有著體面的職業,男子本是驕傲的人,卻主動的送她到家門口。
她說:“想看到你笑起來的樣子,所以,從今以后,我會常來找你。”
每日的黃昏,男子就騎上摩托,穿越半個小城接她下班;如果她還在給學生上課,他會像猴子一樣蹲在花園里等她,下雨的天氣,他們就步行回家,臨濕半邊肩的,永遠是男子。
情人節那天,男子給她帶上一枚鉆戒,還有打包沉重的零食:“嫁給我,我會更寵你。”
愛情謝了,又在某個季節發出新芽,以為一個眼神,眼神里那個被愛的自己,愛或許是一樣的,雖然已經不是起初的那個他。
她終于結婚了,日日有豐盈的笑容。看她穿著圍裙,在廚房里熟練的忙碌,我恍然覺得世事如夢。
等她端上紅棗銀耳湯,我啜了一口,笑著問:“現在還會想起初戀嗎?”她恬靜地笑了,輕輕點頭:“我希望他也找到一個相愛的人。剛分開那段,我每天都想知道他的消息!可每次電話撥到一半我就停止了。能說什么好呢?我已經妥協了,在沒有更好的解決方法之前,我只能讓他忘了我……挺殘酷的,但也為彼此后來的幸福,留下了空位。”
難怪《冷酷到底》那么流行,忘卻,也會是一種愛護。
一個做廣告的朋友,也摟著愛人說了自己的故事。
三年前他失戀過,當時痛苦的要命。
一日前女友打來電話,傾訴和新男友的不得意,他停了半天,才心平氣靜的問:“你是準備回來了嗎?”前女友猶豫著說不,他頓了一下,說:“我已經準備忘記你,開始新的生活,請不要太自私,我不想在聽到你的聲音。”就斷然擱掉話筒。
正是當日的決斷,才促成了今日的幸福。
愛要干脆,如果不能愛,請不要拖泥帶水,要不了那多嬌貴的花,就連根拔除,一個花瓣也不留。
羅斯小說《初戀》里,同樣聰明俊美的貴族小姐和公爵一見鐘情,為了不徹底毀壞少女的前程,已婚的公爵在最后一次約會時,狠心賞給窗口等待德愛人三記馬鞭,一下,兩下,三下,少女慢慢抬起手腕,將溫存的吻印到了鞭痕上,凝視公爵“蒼白的臉”。
她懂得他的殘酷,于是,不能圓滿的愛情故事,也有了可以明朗的理由。
如果真不能愛,那么請殘酷一點,再殘酷一點,因為愛的種子,還能再次發芽;因為一次邂逅,一個眼神,或者一聲輕輕的問候,就能讓整個春天,在你眼中再次桃紅柳綠。。。。。。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