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已離婚的夫婦,因為妻子懷孕而復婚,重新走過5個年頭卻再度分道揚鑣。一起撫養費糾紛案,卻揭開了一個“人工授精”的真假之謎。近日,越秀區法院審理了這樣一宗案件,駁回了女方索撫養費的訴請。 為了孩子復婚 僅維系了5年 據了解,陳某與王某于2003年結為夫婦,因為性格不合,2008年二人選擇了離婚。不久,王某發現自己懷孕了,她還稱孩子是通過人工授精的。眼看著前妻懷著自己的孩子,陳某于是于2009年初選擇復婚。幾個月后,妻子生了個兒子。 因為孩子的出生,夫妻倆的生活看上去又充滿了希望,但是,2014年,兩人的婚姻卻再次走到盡頭,因感情破裂,他們于2014年7月到越秀區法院調解離婚。這次離婚前,陳某已隱隱感覺到,孩子可能不是他親生的,但這一猜想并未得到證實。 今年,陳某和王某因為孩子的事再次有了交集。王某以孩子的名義起訴到越秀區法院,她稱,離婚后,陳某從未給過孩子生活撫養費,于是向法院起訴要求,陳某每月支付孩子撫養費3000元,每年還要遞增。此外,孩子日后的教育費、醫療費等費用應由二人平均分攤。 被索撫養費才知孩子非親生 法庭上,陳某針鋒相對,他堅持認為,當初王某謊稱孩子是人工授精懷孕所生,博取他的同情,欺騙了他的感情。他說,根據自己后來的了解,當時二人已經離婚,王某單方根本做不了人工授精。而在離婚調解書中,已約定陳某無需支付撫養費,如今,她卻再次為此起訴到法院。 為了證實猜想的真實性,陳某申請進行親子鑒定。結果出來后,猜想終于被證實——孩子果然不是陳某親生。據了解,法官還曾在庭上詢問王某,讓其陳述“人工授精”懷孕經過,但王某以與本案無關為由未予回答。 法院審理認為,由于孩子與陳某不存在親子關系,且陳某與王某已離婚,孩子已確定由王某攜帶撫養,因此陳某無需向孩子支付撫養費,王某的訴求于法無據,法院于是駁回其訴訟請求。 |
關于我們 - 廣告合作 - 使用條款 - 客服中心 - 聯系我們 - 免責聲明 - 友情鏈接 - 媽媽網 - 媽媽論壇 - 媽媽說 - 兒歌 - 動畫片 |
© 2007-2012 MAMACN.COM 深圳媽媽網版權所有 技術Discuz! 粵ICP備08026690號 |